文 | 邱德全
01
情绪不是问题,问题是让它来开车。
在公司纠纷现场,我们经常听到类似的话:“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,一定要告到底。”“哪怕赔钱,也要让他难受。”作为律师,我们非常理解这种愤怒、委屈、被背叛的感觉。但也一次次看到:当情绪先于决策、甚至代替决策时,企业付出的成本往往远远超过想象。
本文不准备讲太多抽象的理论,而是想和企业决策者一起拆开看:公司纠纷中,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?又怎样把“情绪的声音”放在合适的位置,让真正的决策回到桌面上来?情绪不是问题,问题是让它“开车”。
从心理学上说,情绪是我们在面对外界刺激时的即时反应:愤怒、恐惧、羞辱、焦虑……在公司纠纷里,它通常长成这样的样子:
- 在谈判桌上,因为对方一句话“刺痛了”,当场翻脸;
- 管理层会议变成“控诉会”,谁声音大谁“赢”;
- 股东之间只通过律师“放狠话”,谁也不愿先低头;
- 内部邮件写得像起诉状,抄送一大串人,只为表态“我才是对的”。
情绪本身有价值:它提醒我们利益受损了、规则被破坏了、信任被辜负了。真正的问题在于——情绪从“提醒器”变成了“指挥官”:在该算账的时候,它替我们下了命令:“不管,先打再说”。一旦如此,企业不再是按照商业目标行动,而是按照“谁更气、谁更没面子”行动。
02
决策的本质不是“我要赢”,而是“对公司最有利是什么”。
在纠纷中,什么才算真正的“决策”?回到一个简单的问题:处理一场公司纠纷时,我们实际上在决定什么?从企业治理的角度看,决策至少要回答几件事:
- 这场纠纷,对公司真正重要的影响是什么?
是现金流压力?
控制权变化?
还是合规、声誉风险?
- 我们有哪些可供选择的路线?
私下谈判、商事调解、仲裁或诉讼、结构性解决(股权/债权调整、业务重组)……
- 每条路大致需要:
多长时间?
花多少钱?
占用多少管理层精力?
对合作伙伴和舆论会产生什么信号?
胜算有多大?执行有多难?
如果这些问题没有被扎扎实实地摊开,只剩下一句“我要赢”“绝不妥协”,那更像是一种情绪化冲动,而不是公司层面的决策。
我们在实务中常见两类“伪决策”:“我已经决定了,其他不用多说。”这是情绪先行,事实和方案只能被动适配这个情绪;“大家说说看吧”,但最后看谁话最重。会上讨论看似充分,真正推动决定的是某个人的情绪,而不是分析。这两种方式,都很容易把纠纷推向成本极高的方向。
03
情绪不是突然爆炸,它是被心理机制一步步推到驾驶位上的。
情绪为什么这么容易“篡位”?人不是机器,大脑里本来就有很多“默认设置”,在高压场景里格外明显。公司纠纷,几乎把这些弱点都调动了出来。
第一种,是“已经输了,绝不能认输”的心态。很多企业明明知道:继续打下去的律师费、时间成本加起来,差不多就是争议金额,甚至更多。但一句话堵上去:“都花这么多了,现在谈和解,不就白打了吗?”这就是典型的“沉没成本+损失厌恶”:已经失去的,看得比未来可能再失去的还重,于是不断加码,直到退无可退。
第二种,是把“出气”当作核心目标。有股东说:“我宁可公司倒闭,也不能让他占便宜。”结果,所有选择方案都围绕“让对方难受”设计,而不是围绕“公司能活得更好”设计。
第三种,是只愿意相信对自己有利的信息。当情绪很强时,人特别容易只听得进两类话:“您是对的”和“对方太过分了”。而与之对应的合同里的漏洞、管理上的瑕疵、证据的不足,却都被视作“不重要的小问题”。
久而久之,决策不是基于现实世界,而是基于一个“被筛选过”的世界。这些心理机制,单独看都不算可怕叠加在一起,再加上纠纷中巨大的压力,就足以让一家本来冷静的公司走向昂贵的错误。
04
最贵的不是诉讼费,而是企业被拖入“成本无限累积”的轨道。
情绪代替决策,到底贵在哪里?很多企业以为,最贵的是打一场官司的律师费和诉讼费。但从我们代理的大量案件看,这只是账面的那一部分。
第一层,是可以看见的法律成本。情绪化的决策,常常选择最“硬”的路线:能打的官司都打,能申请的保全都申请,能上诉的全部上诉。时间线被无限拉长,成本自然被拉高。以至于有的公司,几轮下来,诉讼总费用接近甚至超过标的额,却依然停不下来。
第二层,是管理层的注意力成本。纠纷一旦升级到“情绪战”,创始人、高管会卷入越来越多的细节:开会、取证、沟通、陪同出庭……这些时间和精力,本来可以用来做战略、产品、市场。从长远看,被纠纷“吃掉”的发展机会,往往比案子本身的金额更大。
第三层,是关系和品牌的损耗。情绪化出手,容易撕破脸、闹到舆论上。其他合作伙伴看到的,是“这家公司处理矛盾的方式”;潜在投资人看到的,是“这家公司的股东关系结构”;监管机构看到的,是“这家公司在压力下的合规底线”。这些印象一旦形成,很难通过一纸判决书来弥补。
第四层,是风险从“点”变成“面”。只顾出气,很容易做出边缘操作甚至违法行为:过度施压、恶意举报、夸大事实、在信息披露中选择性呈现……结果,原本只是合同纠纷,却带来行政调查、刑事风险、舆情危机多重叠加。
所以,当我们说“这是最昂贵的错误”,指的不是多花了几个官司的钱,而是:企业把自己拖进了一个成本不断累积、回头越来越难的轨道。
05
让情绪被承认,但不掌方向盘。
把情绪“请下主桌”:公司可以怎么做?现实中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要求“完全冷静”。更可行的,是把情绪放在合适的位置:被承认、被听见,但不握方向盘。
可以从几个环节入手做调整。
先把问题界定清楚。在开任何“决策会”之前,建议先开一个“冷静会”,只讨论几件事:
- 这件事,站在公司的角度,真正想解决的是什么问题?
是钱?是控制权?是合规风险?还是团队信任?
- 公司能承受的最坏情况是什么?
损失多少、拖多久、影响到哪些业务,是绝对不能接受的?
- 哪些是公司立场,哪些是个人感受?
能不能在对外保持强硬的同时,在内部承认:“有一部分是因为我生气。”
当这些内容被写下来,大家会发现:原来我们把很多“气”,都错当成了“理”。再把纠纷当作“项目”来建模,而不是一场“战斗”。可以简单列一个对比表,把目前能够想到的几条路线放进去,哪怕只是粗略的估算:
- 如果我们选择尽量谈判、优先和解,大概率会怎样?
- 如果选择直接仲裁或诉讼,时间、费用、胜算分别如何?
- 有没有“结构性解决”的可能:调整合作模式、股权/债权重组、引入第三方投资人等?
把这些方案写在纸面上,决策者可以直观对比“这口气要出的同时,我们要付出什么”。然后认真“找证据”,而不是只找支持自己的证据。这个阶段,外部律师往往能起到一个“防止自我感动”的作用:
- 把合同、往来邮件、会议纪要都摊开看;
- 区分真实发生的事实、各方讲述的版本和可被证明的证据;
- 推演对方可能会拿出的材料和论证路径。
对于企业管理层来说,最重要的一点,是刻意训练自己“听不顺耳的信息”:越是让我们觉得“有点丢脸”的部分,越可能是决策时必须考虑的现实。
在此基础上,设计一套组合拳,而不是只剩一招“起诉”。例如:
- 先用一封措辞得体但态度明确的律师函,划清边界;
- 预先设计几个谈判方案:心理价位、底线价位、理想价位;
- 必要时引入调解机构、行业协会,让双方都有“台阶”;
- 对外统一口径,对内明确哪些话绝对不能说、哪些动作绝对不能做。
情绪依然在,但它被转换成了谈判策略和立场表达,而不是不可控的爆发。
最后,定期回头看:我们是在“解题”,还是在“赌气”?纠纷往往拖得并不短,在推进过程中,企业不妨定期问自己几个问题:
- 到目前为止,我们离最初设定的目标更近了,还是更远了?
- 为了坚持“不能认输”,我们追加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值不值?
- 如果现在有一个局外投资人来接管,他会做出和我们一样的选择吗?
有时候,哪怕只是有人勇敢地问一句:
“我们是不是只是为了那口气在坚持?”
这本身就是一次对决策机制的修正。理想状态:情绪在场,规则清晰。
06
公司经营的本质,就是在不确定中做选择
从律师的视角看,公司在纠纷处理中,一个比较健康、成本可控的状态,大致是这样的:
- 情绪可以被说出来,但不会直接变成命令;
- 企业的目标被说得很具体:想保住什么,愿意牺牲什么,不可触碰的底线是什么;
- 有基本的决策程序:谁提供事实,谁给法律意见,谁算账,谁拍板,都清清楚楚;
- 律师不是“背锅侠”或“出气筒”,而是被视为提供事实和方案的专业合作者;
- 事后回头看,即便结果不尽如人意,大家仍能解释当时“为什么这样做”。
公司经营的本质,就是在不确定中做选择;纠纷,只是其中浓度更高的一种情境。在这种情境里,有情绪是人之常情;真正昂贵的,是把决策权交给情绪之后,企业付出的那一连串看得见和看不见的代价。
如果您的企业正在经历纠纷,或预感到纠纷即将到来,也许可以先停一步,问自己三个问题:
“公司真正想要的是什么?”
“我们已经为这口气,付出了多大成本?”
“如果从今天开始,只站在公司长远利益的角度,我们会怎么选?”
当这三个问题被认真回答,情绪还在,但已经不再是那个最昂贵的决策者了。而专业律师,则可以在这个基础上,帮您把剩下的路径,一条条铺得更清楚。
(邱德全律师是江西洪甲律师事务所主任)